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醫保新政,醫保卡不能借他人使用117
發表時間:2021-08-04 16:21 前段時間一退休阿姨薅醫保羊毛上熱搜,引起了大家的廣泛關注。
雖然很多人不一定會倒賣藥品,但有一件事,可能大家沒注意,不小心就變成騙保,觸犯法律。 那就是用自己的醫保卡幫人買藥,或者把自己的醫保卡借給他人使用。 雖然醫保個人賬戶可以和家人共濟,理解起來就是你醫保卡里的錢(個人賬戶部分)可以給家人用了。但很多小伙伴認為:醫保卡里的錢可以共用=醫保卡共用,家庭共濟=醫保卡給親人刷。 這是萬萬不行的! 如果外借醫保卡,或者用自己的醫保卡幫別人買藥被發現,會有什么后果呢? 問題1:商業保險可能無法理賠 先給大家講個案例:2019年2月,重慶的張先生給自己買了一份50萬保額的重疾險;2020年1月,張先生不幸查出胃癌,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;可是,等來的卻是拒賠通知,理由是隱瞞病史。 張先生對此非常不解,他之前身體健康,醫院都沒去過幾次,怎么可能隱瞞病史呢? 原來,理賠人員在審核理賠時,醫保卡記錄顯示,他曾因高血壓住過院; 但他在投保時,并沒有如實告知有高血壓病史,因此拒賠。 張先生看到記錄才想起來:之前把醫保卡借給父親看病,實際是他父親患了高血壓。 但可惜的是,由于無法提供有效證明,最終,他沒有得到50萬的救命錢。 從此案例可以看出,保險公司在理賠時,會以醫保卡的記錄為準;借卡的人體檢、看病的所有醫療記錄最終都會算到自己的名下,等自己理賠真的有理說不清了。 問題2:有騙保嫌疑,直接拒保 因為醫保本質上是保險,自己作為被保人,保障的只能是自己;所以從法律上來說,醫保卡借給別人使用,是騙保行為。 我國《社保保險法》第八十八條規定:以欺詐、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,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,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。涉嫌犯罪的,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。 也就是說,把醫保卡借給別人使用是違規、違法的,等同于騙保,情節嚴重的還可能會被判刑,因此,眾多保險公司對醫保卡外借的都持強硬態度態度——直接拒保。 問題3:可能會影響征信 既然醫保卡外借相當于“騙保”,那么這就不僅僅是法律問題,還涉及到個人信用問題。 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(2014-2020)的通知:“加大對醫保定點醫院、定點藥店、工傷保險協議醫療機構等社會保險協議服務機構及其工作人員、各類參保人員的違規、欺詐、騙保等行為的懲戒力度,防止和打擊各類騙保行為。” 隨著我國正在不斷發展完善社會信用體系的建設,未來醫保參保、繳費等會更加規范,而醫保卡的使用行為很可能與個人征信有更密切的利益關系,甚至影響將來的貸款買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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